更新时间:2016-02-02 16:54:48来源:采编
【房贷新政:首套房首付下调】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央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解读】
首套房贷比例降至最低20% 北上广深首付不下调
2月2日,央行发布房贷新政,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套房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资料显示,9月30日,央行与银监会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25%。目前,中国仅有四个一线城市,即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及一个旅游城市三亚仍执行限购措施(本地居民家庭不得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本地居民缴税满一定年限方可购房),其余曾经同样自2011 年开始执行限购措施的40个城市在去年7、8月份先后取消了该政策。
马光远:房地产救市大幕拉开
经济学家马光远表示,这事实上等于他之前判断的,首套房贷首付比例回到了20%。意味着房地产救市大幕拉开。
李大霄:下调首套房首付比例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有正面作用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下调首套房首付比例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有正面作用。
李大霄称,这是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的利好政策,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正面影响,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和去库存有正面作用,对于房地产股票有重要支持,对于股市稳定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