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4-11 10:59:42来源:采编
【信托配资2:1杠杆获认可】近日,银监会《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简称“58号文”)明确了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阳光化的信托公司配资逐渐走向台前。“二级市场信托配资阳光化,优先级劣后比2:1,一年期优先级资金成本6.2%,通过信托计划直接落地,简捷方便,5个工作日就放款,信托通道费、托管费还有优惠。”日前,记者看到不少信托公司员工大力进行信托配资业务推销。业内人士认为,二级市场信托配资阳光化,所指的是来自于3月18日银监会下发的“58号文”指导。(证券时报)近日,银监会《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简称“58号文”)明确了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阳光化的信托公司配资逐渐走向台前。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信托公司开始公开“叫卖”二级市场信托配资业务,信托加杠杆呈现弱复苏迹象。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尽管股市呈现回暖迹象,但是二级市场融资融券业务仍然不活跃,高净值客户入场信心仍然不够,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业务增长仍然较为缓慢。
2:1配资比例获认可
“二级市场信托配资阳光化,优先级劣后比2:1,一年期优先级资金成本6.2%,通过信托计划直接落地,简捷方便,5个工作日就放款,信托通道费、托管费还有优惠。”日前,记者看到不少信托公司员工大力进行信托配资业务推销。
业内人士认为,二级市场信托配资阳光化,所指的是来自于3月18日银监会下发的“58号文”指导。
记者注意到,银监会在“58号文”中要求加强信托业务市场风险防控。银监会指出,各银监局要督促信托公司依法合规开展股票投资等信托业务,配备专业管理团队和信息系统支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
此外,督促信托公司合理控制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优先受益人和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南方一家大型信托公司高管表示,去年8月,应证监会要求,券商彻底清除违法违规配资账户,伞形信托产品被全部清理掉了,不少信托公司甚至将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也暂停了,银监会“58号文”明确的相关杠杆比例相当于认可了信托公司的二级市场配资业务。
“在监管层面,由于此前监管层没有明确配资杠杆比例,信托公司也不敢公开推广业务,现在银监会明确了杠杆比例,等于是二级市场信托配资被认可,信托公司可以放心推销业务了。”华东地区一家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表示。
谈论完全复苏为时尚早
随着监管层对于信托配资杠杆比例的明确,加之近期股市的回暖,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业务由于阳光化推广有复苏迹象。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二级市场占主体的融资融券业务仍然不活跃,高净值客户入场信心不够,信托配资加杠杆大幅增长尚需等待。
“在市场方面,由于3月份以来,股市持续回暖,吸引不少投资者进入二级市场投资,加上当前指数点位风险相对较小,单一机构化信托产品业务相比于去年年底确实有一些增长。”上述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称,“不过这与信托公司业务转型规划也有较大关系,如果注重证券市场信托业务的会比较积极推广这块业务。”
格上理财统计数据显示,从资金投向来看,今年3月发行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中,金融市场类产品发行数量占比33.45%,位列第一;基础产业类占比18.31%、工商企业类占比8.80%、房地产类占比8.45%。
对比此前的数据,3月金融市场类产品占比有所上升;而基础产业类、工商企业类、房地产类项目成立数量均有所下降。
格上理财报告称,3月证券市场出现回暖迹象,信托投向金融领域的力度有所加大,因此金融市场类信托占比进一步提升。
不过,在一些信托公司看来,信托加杠杆配资呈现的仍然是较弱的迹象。
另一家信托公司高管称,“市场气氛上来说,肯定比去年年底好一些,比如某信托公司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去年年底全部停了,今年3月以来开展了几单,但这相比于去年同期来说,不是一个量级的,根本不算复苏,复苏没有这么快。”
他还表示,因配资市场是多元化的,从市场整体来说,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的继续增长,还需要观察二级市场的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目前融资融券业务才是配资的主体力量,现在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的资金量对市场影响还较小。”上述信托公司高管说,“我们也会看市场回暖情况和客户需求再进行推广,劣后级客户的门槛至少都在一千万元以上,比行业的平均门槛要高一些,预警线和平仓线根据各个信托公司风控条件也会不同,无法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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