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对冲右手共同 美基金经理跨界一碗水难端平

更新时间:2016-10-13 08:34:35来源:互联网

美国证交会(SEC)日前宣布允许同一基金公司甚至同一基金经理同时管理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由于两种基金的收入结构大相径庭,基金管理人在跨界管理中会不会顾此失彼一直是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近年来,美国基金经理的跨界管理现象也引起了监管当局的注意。2016年1月美国证交会公布了今年其违规检查的重点:其中与跨界管理相关的“利益冲突”问题是重中之重。

美国俄勒冈大学和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的学者研究发现,在跨界管理中,基金经理(团队)很可能顾此失彼。同时管理对冲基金的共同基金经理(团队),其共同基金部分平均业绩低于单纯管理共同基金的同行。由此看来,同时经营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利益冲突似乎难以避免。

这项研究涵盖美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30家基金机构在2005年—2011年的业绩数据,涉及的资产规模超过美国共同基金资产总市值的75%。研究发现,约7%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相比单纯管理共同基金的基金经理,跨界管理的基金经理年化业绩平均低1.15%。同时经营多个对冲基金账户的基金经理并未显示出明显的业绩差距。而在调研期间,开始单纯经营同类基金后来转向跨界经营的基金经理,其后期共同基金部分年化业绩要更差些,比单纯经营共同基金的同行年化业绩要低2.5%。

在美国,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的收入结构上的差异导致跨界经营的基金经理会优待对冲基金。对冲基金的投资者每赚1美元,基金经理能分享16美分。对于基金经理来说,对冲基金的回报率远超过共同基金。上述研究还发现,对跨界管理的基金经理来说,对冲基金占据其管理资产比例越大,其共同基金部分的业绩与平均水平的差距就越大。

上述研究的负责人之一俄勒冈大学教授黛安·桂尔乔(Diane Guercio)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益冲突的情况并非罕见。她说:“有两种容易出现的利益冲突,一是热门公司的首发认购,如果该认购有份额限制。跨界管理的基金经理(团队)往往优先考虑其管理的对冲基金。”

桂尔乔说:“大宗交易还可能引发另一种利益冲突。有时难以以同一价格大量购买某股票。这种情况下,基金经理可能会将低价购买部分归于其管理的对冲基金账户。”她指出,这两种利益冲突并不只是理论上存在。相关的案例在美国证交会都有例可查。

2012年,跨界经营的美国基金公司——马丁可利投资管理公司(Martin Currie)因在金融危机中牺牲其管理的一类基金以保全对冲基金,被美国证交会处以830万美元的罚款。

美国证交会调查发现,2007年6月该基金公司首席基金经理在其管理的对冲基金账户下购买了某非上市公司流动性较差的债券。金融危机爆发后,对冲基金的投资者赎回额大增。与此同时,发债公司急需资金来维持正常运营,满足包括马丁可利旗下对冲基金在内的投资者的赎回要求。

为此,马丁可利用其另一类基金账户从发债公司的下属公司购买了2280万美元的可转换债。该下属公司立即将其中的1000万美元借给其母公司。该发债公司因此得以支付马丁可利的对冲基金账户的赎回。马丁可利以“左手倒右手”的方式,牺牲其管理的某类基金的利益,来保全其对冲基金的投资者。美国证交会认为,该行为伤害了基金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诚信,基金公司应该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投资者。

投资者对于跨界管理一直存在顾虑。不过由于对冲基金的经营大多在公众视野之外,监管此类基金非常困难。随着对冲基金逐渐进入公众视野,这种情况正在改善。

2005年美国证交会修改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其设计的风险因素。这样一来,对冲基金公司即便本身没有上市,若参与上市公司的交易,也有可能浮出水面。

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5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必须在证交会登记,并定期披露其交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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