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中央营业税“暴增”之谜: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比例调整的结果

更新时间:2016-09-10 10:14:39来源:采编

本以为从5月1日开始就将回归历史的营业税,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重回视野。

近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作了《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其中附表之一的“2016年1-7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显示,营业税执行数1219.78亿元,为预算数的3049.5%,执行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022.9%。

都“营改增”了,中央营业税怎么还暴增?这主要是由于“营改增”后,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比例调整的结果。

“一般认为,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不会再有营业税了,改征增值税,实际上,由于前期税务等部门有大量准备工作要做,5月当月只有少部分纳税人改缴增值税,多数仍缴营业税,且仍按改革前中央与地方分享办法缴库。所以,6月份我们按新分享办法组织了中央和地方间收入调整:下划中央国内增值税三分之一,上划地方营业税和改征增值税二分之一。由此反映出执行中中央营业税大增,实际是从地方上划来的。”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而按照改革进度,7月以后,营业税将彻底消失。

暴增之谜

事实上,此次暴增的营业税出现在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也是让人一头雾水。营业税作为地税第一大税种,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不一样,并不需要按比例共享,理论上来说,中央预算中,并不会出现“营业税”的选项。

“我国税收情况十分复杂,在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中,部分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都是划归为中央收入的。这和一般意义的营业税并不是一回事。”业内人士表示。中央营业税在整个营业税中比重很小,2015年中央营业税收入是150.73亿元。而地方的营业税收入则是19162.11亿元,中央营业税收入占当年全国营业税的0.78%。

由于占比小,每年的预算数都不高。按照去年同期水平计算,1-7月,中央营业税收入不到100亿。而在做预算编制的时候,因为不确定营改增的确切时间,中央营业税的目标定得很低。

“年初中央收入预算数为40亿元,1-7月累计执行数为1220亿元。差异大,主要是去年底和今年初编制预算草案时,无法确定全面推开营改增时点,更不能预知年中会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分享体制。”上述负责人表示。

简单来说,如果从1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年初营业税的预算应为0,不管是普通营业税还是中央营业税。不过,考虑到前几个月改革不能出台,仍有营业税入库,因此留出40亿预算。

但是,由于营改增后,中央地方“五五”分成的政策是今年才出台的,在做预算编制的时候,并没有预测到这种情况。6月,财政部国库司按新分享办法组织了中央和地方间收入调整,调整后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全都是中央地方各一半。6月调整后,5-6月合计为“五五”,7月及以后基本每月都是“五五”。因此,在税收总量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中央营业税巨额增长。

“不是基数问题,也不是预算编制问题,只是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比例调整的结果。5月全面营改增,但当月仍有大量营业税入库,按照新的比例,调整中央地方收入,故而中央营业税收入暴增。”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通过返还,保障地方既得财力,这是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比例调整以及营改增同时推进过程中产生的临时现象,在税制、财政体制转换时难以避免。没有增税,也没有减少地方既有财力。

此外,由于7月以后,彻底没有营业税了,因此下半年乃至明年的预算执行情况也不会再有营业税选项,营业税将彻底变成0.

央地关系破题

30倍的增长,从根本上来说,在于央地收入的调整。

“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其实是很复杂的,涉及到财权和事权相适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这包含了地方税体系及其联动的总体税制改革,在这一改革的约束之下划分了不同层级政府的税基。”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

事实上,从“营改增”开始,复杂的央地关系正在加速改革。“钱怎么分”之后,财权和事权的划分也在加速。8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首次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央地关系在本质上可以理解为政治集权下的经济分权。现有的央地关系确实有效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发展,但面对财力和事权的不匹配,地方政府在政绩考核压力下不得不重基本建设、轻人力资本和公共服务,土地财政和通过城投平台举债等又进一步加剧了地方财政的扭曲。本轮央地关系改革重在事权再分配,财权下放空间有限。当前主要通过转移支付制度来弥补地方财政的缺口,而从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可以看出,未来或将通过上调事权,特别是提高中央本级的支出比重来实现事权和财权的匹配。”华创证券分析师表示。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看来,上述《意见》对事权划分难题提出了框架性的解决方案,但事权的划分非常复杂,后续仍然需要出台多个配套文件。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仅涉及财政事权,而且还涉及立法、司法等广义公共服务部门,是大事权的概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来看,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是一个逐步推进、逐步法治化的过程。

按照财政部的计划,这项改革需要方方面面强化大局意识,既稳妥有序,又大力推进,尽早建立起中央领导、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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