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12-03 10:45:55来源:赢家财富网
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期监管机构表示,将在产品注册环节对违规现象突出的基金管理人进行实地核查。业内人士认为,这些现象部分是由于委外定制公募基金大量申报导致。监管机构表示,将强化披露委外定制基金信息。
在近期的一份文件中,监管机构表示,在基金产品注册审查过程中,存在短时间内大量申报基金产品、较多同质化基金产品未募集而再次申报同类型产品、超期未募集产品数量占比较高、“迷你基金”数量较多、基金经理“一拖多”管理基金产品现象。对于这类现象较突出、一年内被采取两次以上行政监管措施等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监管机构将进行实地核查。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违规现象部分原因是委外定制基金申报大量增加引起。据悉,由于公募基金有免税优势,而且是专业投资者,资产荒以来,险资、财务公司、银行理财等资金大量涌入公募领域,被称为“委(托)外(部)投资资金”,而公募基金对于这些“金主”非常欢迎。“两情相悦”下,今年诞生了大量“委外定制”型公募产品。
从申报势头来看,委外定制公募大潮不减。业内人士透露,曾出现基金公司一次性申报10余只基金的情况,以及批文后不募集资金、专门等待委外资金入场的“屯壳”现象。随着委外定制产品大量诞生,本就严重的“基金经理一拖多”现象加剧。济安金信基金研究中心主任王群航表示,委外资金背后都是机构投资者,其动作有一致性,一旦系统性风险来临,委外资金大量赎回,将造成大量“空壳”或“迷你”基金出现。此外,有的定制基金持有人包括少数中小投资者,已经出现因委外赎回带来中小投资者亏损的情况。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今年7、8月,监管机构已经开始对公募基金“委外定制”现象进行调查。
知情人士透露,监管机构表示,对于基金管理人申请注册的基金涉及“委外定制”等热点产品,将要求基金管理人强化披露有关情况:一是在基金募集文件中,明确说明该基金是否为“委外定制”基金,如果是,则需说明与定制机构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承诺收益的安排、产品决策是否受定制机构影响等。
为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监管机构还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交承诺函。一是承诺投资决策不受定制机构影响;二是承诺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提供额外的投资组合信息或是提前向机构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三是在定期报告中向投资者清晰准确地揭示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对基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四是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委外定制基金大潮将有所减退。
对于产品延期募集的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基金管理人延期募集应该提供申请报告、法律意见书、托管行无异议函,以及产品延期募集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详细论证并履行内部程序的说明材料等。监管机构表示,为了做到科学规划、理性申报产品,从2016年12月起,将每月向行业发布基金产品获批后的募集设立情况及产品获批后超期未募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