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或设成品油“天花板价”与“地板价”

更新时间:2016-01-01 14:34:45来源:采编

据悉,国家发改委昨日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再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就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等问题发表意见;预计此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后,价格机制完善的重点和方向将基本明确。上月二次在调价窗口中暂停下调成品油价

而国际油价单日再暴跌3%全年惨跌31%

据悉,国家发改委昨日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再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就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等问题发表意见;预计此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后,价格机制完善的重点和方向将基本明确。

本周二,国家发改委再次暂停向下调整成品油价,为2015年12月里的第二次在调价窗口中暂停下调油价;同期的国际油价继续滚滚向下,2015年12月下旬的盘中多次刷新了7年新低,本周四凌晨美国油价以低至36.6美元/桶报收,盘中一度暴跌3%,延续了“熊市”。

昨日傍晚,广州日报记者从央视财经等平台获悉:国家发改委周四就进一步完善成品价格机制再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就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等问题发表意见;预计此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后,价格机制完善的重点和方向将基本明确。

石化企业:

已经HOLD不住了

有“地板价”才公平

虽然设立“天花板价”与“地板价”遭遇了不少用油企业、普通消费者的反对,但该结果依然在多数机构的预期之中。大型石化企业普遍对此表示欢迎,广州日报记者分别致电了中石化、中石油北京总部的新闻办公室,两家企业均表示:“上封顶、下保底,市场才能真的公平。”

其中一家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透露:虽然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两家企业的采掘业务占比都没有超过50%,但却在很多项目上受累于国际油价的暴跌,乃至两家上市公司的前三季度净利润均出现了超过40%的大幅度减少,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出现(中国石油甚至公告预期2015年全年业绩出现大幅度减少);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引导加以“保底”,类似的大型企业的部分业务真有支撑不住的可能性,不仅会亏损,而且或干扰正常的供给与流动,对于企业与社会危害都很大。

为此,卓创咨询等多个机构推测:除了被公开的环境保护的原因,管理层在2015年12月两次暂停了成品油下调,也与对大型油气企业的保护有关,需要稳定类似企业经营,从而稳定整个市场。适逢国企改革、油气改革的关键时间段,企业经营稳定,似乎更利于后续改革,比如混合制经营,又比如油气机制改革。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告诉广州日报记者,在前期原油价格二次探底的时候,曾经有来自石油系统的声音,提出了“价格地板”的概念。在旧版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有价格地板的模式,就是原油在处于40美元以下时暂缓调整成品油价格。不过新版定价机制中已经没有了这样的描述。低油价的长期持续,给国内石油系统全产业链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管理层为了适当保护国内炼化企业会选择重新启用了价格地板模式。

消费者

国内成品油税负

已占油价近半

回顾近两年来的原油走势可以发现,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油价开始出现“断崖式”下跌,近日美原油价格更是跌至35.52美元/桶,触及2009年2月18日以来的最低价,目前国际油价与2009年接近;截至本周四晚间,2015年油价全年跌幅为31%。与之对比,国内成品油价的降价幅度、速度却只有国际油价的约一半而已。

成品油价格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税收多寡,近年来受经济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国家财政收支出现了很大的压力。保持油价在一定水平,有利于财政收入。最新的数据显示:去年1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11087亿元,同比增长11.4%。去年1~11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139935亿元,同比增长8%。去年11月份,全国财政支出16069亿元,同比增长25.9%。而去年1~11月累计,全国财政支出150223亿元,同比增长18.9%。然而,部分用油企业与消费者指出:目前我国成品油税负已经达到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自2014年11月29日起,国内成品油消费税连续三次上涨,上涨幅度为0.52元/升,调整后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提升至1.52元/升。以目前广州地区92号油零售价计算,5.7元中总税价2.63元,税负占比46.14%。其中消费税高达1.52元,是税负中最大的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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