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11 08:37:56来源:分化是大方向
公募基金参与沪港通投资的新规影响力正逐渐显现。7月11日,华夏基金发布关于修订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基金(LOF)、 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基金(LOF)的基金合同公告,对基金合同中部分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并提示投资港股市场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LOF)的基金合同中,新增“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投资策略、市场情况等发生较大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一项条款。
同时,华夏基金公告还提示了参与港股市场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告显示,若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基金(LOF)、 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基金(LOF)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将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事实上,近年来,通过港股通参与港股市场投资的公募基金产品亟待监管,此前部分名字带“港股”字样的公募基金实际上并没有投资港股,对投资者造成误导而遭到投诉,为此,证监会日前下发规范公募基金参与沪港通投资新规,弥补监管空白,6月14日,《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正式下发,根据新规,基金名称如标有“港股”等字眼,应当将80%以上(含)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否则基金名称将不得带有“港股”等类似字眼,且非港股基金的港股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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