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管理新规6月1日起实施 基金公司纷纷增聘首席信息官

更新时间:2019-06-03 08:37:09来源:中国基金报

去年年底,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一名熟悉证券、基金业务,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首席信息官,由其负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随着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日的到来,多家基金公司纷纷对外增聘副总兼首席信息官。

多家基金公司踩点增聘

“首席信息官”这一在互联网行业常见到的职务,近日频频出现在基金从业人员视野中。今年5月底到6月1日,多家基金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公告,新任公司副总兼首席信息官。

国泰基金6月1日公告,新任倪蓥为公司首席信息官。安信基金及英大基金也在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分别通过新任及兼任的方式任命公司首席信息官,其中,安信基金增聘廖维坤为公司副总兼首席信息官,英大基金则由现任督察长刘轶兼任首席信息官一职。除了上述3家机构之外,富安达基金、上海【东方证券(600958)、股吧】资管等6家基金机构也自4月中旬起陆续增聘公司首席信息官。

事实上,近期基金公司密集任命首席信息官的举动与去年年底出台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密切相关。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一名熟悉证券、基金业务,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首席信息官,由其负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从事信息技术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其中证券、基金行业信息技术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八年以上;(二)最近三年未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公司增聘首席信息官是落实监管制度要求,信息安全确实重要。”一家基金公司人士透露,目前在部分大型基金公司中,IT方面人员已经占据公司总人数的半壁江山,一些基金公司与IT相关的人员已多达百人。

首席信息官以内部提拔为主

梳理近期上任的首席信息官可发现,多数基金公司在这一职务上的任用更偏向于内部提拔的形式。

例如国泰基金6月1日上任的首席信息官倪蓥历任国泰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安信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廖维坤曾任安信基金首席信息官兼运营部总经理。富安达基金新任副总兼首席信息官孙爱民历任富安达基金筹备组信息技术组组员、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兴全基金新任副总经理暨首席信息官詹鸿飞原先是兴全基金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交易部总监。

统计显示,近期9家增聘首席信息官的基金公司多是从内部提拔。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除了已经公告的基金公司,多家基金公司也已通过内部公告的形式落实首席信息官这一职务。部分基金公司分管IT的副总已经兼任首席信息官一职,且已内部公告。也有部分基金公司将原先分管后台部门的领导调任首席信息技术官,内部任命已经对所有员工发布。

一位业内人士也透露,也有基金公司总经理本身就有IT方面从业背景,首席信息技术官由总经理兼任。“符合任职要求的高管,也可以兼任首席信息技术官。”上述业内人士透露。有业内人士了解到,部分基金公司正寻求通过对外招聘的方式填补“首席信息官”空缺。

“不仅仅是增聘首席信息官,根据管理办法,公司还需要下设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这些都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上述人士称。

“管理办法对首席信息官任职要求比较高,部分中小基金公司内部没有适合人选,对外招聘势必增加公司人力成本。”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谈及在落实首席信息官岗位过程中遇到的苦恼。

“基金公司多数IT总监也都是符合首席信息官任职条件的,只是此前IT部门总监直接提拔到副总经理级别的不多。”也有业内人士称,如果IT总监能力较强,可以直接统管IT、FA、TA等多个后台,这样一个统管运营和IT的高管比较匹配高管位置,但如果只是IT总监提升,此前并不多见。不过现在法规明文要求,公司需要设置一位高管担任首席信息官,全面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及运维保障等涉及到信息技术的各个环节。

“升职也不一定和加薪画等号。”上述业内人士称,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强制薪酬要求,高管中只有督察长明确要求薪酬不低于高级管理人员中位数。“增设首席信息官也不会给基金行业带来太多的人才缺口,毕竟这是高管职位,更多的是原来的部门总监升为副总经理级别。”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