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财富再升级 友邦人寿“如意悠享”创新覆盖亚健康人群

更新时间:2022-11-02 11:30:24来源:财经网

原标题:健康财富再升级 友邦人寿“如意悠享”创新覆盖亚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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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人寿”)宣布重磅推出《友邦如意悠享系列重大疾病保险》(下称“如意悠享”)及《友邦充裕人生保险产品计划》[1],以充满诚意的全新健康及财富保障产品,支持更广泛的中国家庭实现“健康长久好生活”。其中,作为友邦人寿持续夯实“全程健康友保障”价值主张的又一力作,“如意悠享”为次标人群定制终身重疾保障,在满足亚健康人群迫切的健康保障需求方面带来又一次创新实践。

在当前的保险市场之中,“次标体”客群往往只能通过增加费用、除外承保等方式在有限的范围内选择保险保障产品,且由于该客群的健康问题,容易出现拒保、保障除外、增加保费、延期承保等情况,加之由于年龄、身体或者保额累计规则等因素,加保的可能也比较低。为了解决这一现状,保险业在产品创新方面已进行了诸多尝试,但长期以来仍旧缺乏真正具有针对性的产品面市。

秉持“以客户驱动的业务革新”策略,友邦人寿持续对客户需求进行深入观察、细致分析和精准研究,致力于从多维度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优势。此次推出的“如意悠享”系列重大疾病保险,既是友邦人寿再次引领重疾市场突破的重要一步,也是为支持更多中国客户实现健康保障心愿的诚意之举。凭借周全保障、健告简洁、投保宽松、资源护航四大特点,“如意悠享”让次标群体拥有获得终身重疾保障的机会,帮助其更安心、从容地应对未来可能的健康风险和挑战。

具体来看, “如意悠享”的核心保障包括重度疾病、全残、身故的保险金,涵盖99%重疾理赔,且给付金额高达100%基本保险金额[2]。在核心保障的基础上,这款保障产品还同时覆盖结节和三高人群非常关心的3种轻度疾病[3],针对这三种轻度疾病给付20%基本保险金额[4],帮助次标人群“病向浅中医”,实现更周全的健康风险保障覆盖。同时,“如意悠享”充分考虑到传统重疾险中核保的繁杂,客户仅需通过专属健康问卷中的3道选择题,无需体检即可轻松投保。此外,作为一款旨在惠及更宽广人群的创新产品,“如意悠享”可投保年龄横跨30-65岁,且合同一旦生效,将完全承保、保至终身、无除外承保[5],为“次标体”客户免去后顾之忧。

值得一提的是,“如意悠享”客户在缴费期内还可享有包含从容评估、从容看问、从容应对、从容营养四大服务计划的如意愈从容重疾专案管理服务,即使不幸罹患重疾,也可悠享优质医疗资源以及人性化关怀。随着“如意悠享”的面市,友邦人寿进一步完善“健康生态圈”,通过更加创新多元的产品矩阵,扩宽传统重疾市场外延,满足更加广泛的中国客群的健康保障需求。

除了重磅上市的重疾产品之外,针对中国家庭对于持续稳健的财富管理的需求,友邦人寿同步推出全新的《友邦充裕人生保险产品计划》[6]。该保险计划由《友邦充裕人生A款/B款年金保险》和《友邦增利宝(2020)终身寿险(万能型)》组合而成,延续并进一步完善了友邦过往财富管理产品的优势——通过更加灵活的交费期及较快积累的现金价值,帮助客户在更可控的时间范围内建立保障;通过可长期锁定的确定利益、给付确定额度的年金与满期金,帮助客户构筑家庭财富规划的基石;通过可搭配购买的万能险,满足客户针对人生教育、未来享老及家庭财富规划的需求;通过可配套的“康养管家”和“如意愈从容”服务,帮助实现家庭健康守护。正是借助保障建立快、确定利益优、随心规划活、保障和服务全等四大特点,《友邦充裕人生保险产品计划》能够以确定无忧的长效保障,从确定性、长期性等多方面助力客户从容面对生活的未知挑战。

友邦人寿首席执行官张晓宇表示:“即将过去的2022年是友邦‘回老家’30周年,我们很高兴在这意义非凡的一年,能再次为中国市场,尤其是有独特保障需求的客户群体带来具有突破意义的重疾产品与财富保障计划。客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健康保障的需求永远是我们创新的动力,未来,友邦人寿将继续致力于打造‘客户驱动型保险公司,’守护更多中国家庭的‘健康长久好生活’,让我们携手踏上新征程、开启新篇章。”

[1] 该保险计划由《友邦充裕人生A款/B款年金保险》和《友邦增利宝(2020)终身寿险(万能型)》组合而成,除附加险外,所有主险均可单独购买,具体请咨询友邦人寿当地机构。

[2] 重度疾病/全残/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给付后合同终止。

[3] 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4] 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轻度疾病确诊时已符合本合同重度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不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5] 无除外承保指,客户投保时如实告知,承保后除合同免责条款约定情形外,均可享有条款约定的完整保障。

[6] 身故保险金和满期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在年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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