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18:29:59来源:财经网
原标题:金融报道|四大行即将试点养老储蓄业务 个人养老金四类可投资产品全聚齐
钱晓睿/文
近年来,监管多次发声将推出银行养老储蓄试点。如今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制落地三个月后,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明确将于今年11月左右启动。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四类个人养老金可投资产品,均已齐聚商业养老金融赛道。
从存款期限来看,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投资期限较长,最长达到20年,而目前我国银行定期存款最长为5年。同时收益较为稳定,主要面向风险偏好低的客群,专家指出,在存款利率波动的情况下,对保证未来养老需求具有一定帮助。
伴随着养老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养老金第三支柱也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据券商机构测算,5年内个人养老金累计规模增量将增长至8422亿元,10年内第三支柱养老金累计规模增量将达到3万亿元之上。
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启动 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7月29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通知》明确,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为一年。鉴于试点银行系统改造需要一定时间,试点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监管已多次“预告”将设立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2021年10月21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主任王朝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到,银保监会把发展系列养老金融产品作为我们国家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第一个方面是积极开展养老理财试点;第二个方面是积极巩固现有的养老金融产品;第三个方面是正在研究推动养老储蓄业务试点。
王朝弟指出,我国是一个储蓄大国,如何通过开办专门的养老储蓄业务,来丰富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也是一项重要工作。银保监会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细化方案,通过这项改革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促进共同富裕和老有所医、老有所养奠定更好的基础。
今年3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透露称,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商业养老金业务也正在抓紧筹备。
5月10日,银保监会再次发文明确,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
可见,养老储蓄试点的启动筹备已久,对于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通知》中,银保监会表示,商业养老金融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有助于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工作,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投资期限最长达20年 面向低风险偏好客群
《通知》显示,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
从存款期限来看,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投资期限较长,最长达到20年,而目前我国银行定期存款最长为5年。在“长期限”特征下,收益率也较为稳定,普遍低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
据财经网金融了解,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五年期整存整取利率分别为3.15%、2.75%,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利率均为1.55%。而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集中在5%-8%之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1年稳健型、进取型账户的结算利率分别为4%~6%、5%~6.1%。
招商证券首席分析师廖志明指出,与普通储蓄产品相比,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投资期限较长,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相比,收益较为固定,而且保本,在存款利率波动情况下,对于保证未来养老需求具有一定帮助。
西部证券在研报中分析称,银行系产品中,养老储蓄产品聚焦低风险偏好客群需求,与银行个人客户匹配度高,预计客户转换成本最低;养老理财产品对风险偏好更高的客群实现有效覆盖。拉长期限来看,随着投资者教育的持续深入,产品的长期收益率表现及收益的稳定性为吸引客户的核心优势。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也向财经网金融介绍,养老储蓄产品安全性高,投资门槛低,投资者的专业性要求低,投资期限长,选择品质多,优于定期存款的收益,未来可以抵扣税款,兼顾了普惠性和养老性。主要面对对象是中年人构成的职工家庭、长期投资者、自由职业者低风险保障性配置的需求。
财经网金融了解到,“保本保收益”的养老储蓄产品也具有广泛的客户需求。此前,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1》显示,从养老财富储备方式来看,有50.81%的调查对象养老投资/理财的主要偏好是银行存款,其次是商业养老保险(27.98%)、银行理财(26.27%)、房产(21.69%)、基金(15.59%)。
对于促进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廖志明认为,银行发展养老储蓄产品,要考虑到成本的问题,这类产品对于银行来说也是负债的来源,由于期限较长,如果发展得太多、利率定得太高,对息差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经营压力也会加大,因此银行要结合其负债情况,综合考量如何定价。
廖鹤凯则表示,银行机构需要优化产品设计,做好相关业务的客户指引,明确告知养老储蓄业务方案的特点,严格防控养老储蓄业务的风险。
政策推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 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据财经网金融了解,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包括三支柱,第一支柱为政府主导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由单位主导的职业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则是由个人主导的个人养老金,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养老金融产品。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最新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这是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首次超过14%。此外,截至2020年末,我国老年抚养比(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15-64岁劳动人口比重)为19.7%,根据联合国预测,该比例2050年将提高超2倍至43.6%。
在此背景下,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发展尤为重要。天风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养老金第一支柱带来的财政压力与日俱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则有着覆盖面窄、惠及人群有限的不足之处。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和下滑的全国人口出生率,发展个人养老金势在必行。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投资范围拓展至多种金融产品。
财经网金融注意到,在《意见》发布前,计入养老金第三支柱的仅有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而《意见》发布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的产品均享有税收优惠,可购买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
伴随着养老储蓄试点的启动,养老金融产品得到进一步补充,个人养老金四类可投资产品相关规定也均已出炉,将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据财经网金融梳理,养老保险方面,2018年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启动;2021年6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今年3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至全国。
养老理财试点也在不断扩容,2021年9月,银保监会选择“四地四机构”启动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并于今年3月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十地十机构”,截至目前已有23.1万投资者累计认购养老理财超过600亿元。
此外,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以后,今年6月,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要点。
与此同时,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也将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据银保监会披露截至2021年10月末,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近 6 亿元,参保人数 5.1 万人。而据兴业证券测算,5年内个人养老金累计规模增量将增长至8422.42亿元,10年内第三支柱养老金累计规模增量将达到30882.21亿元。
中金公司还分析称,尽管从潜在收入贡献来看,个人养老金对产业链机构的增量相对有限,但通过满足客户养老刚性需求,有助于金融机构财富管理客户基础的扩大、用户粘性的增强以及品牌效应提升下带来额外的资金及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