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11:30:04来源:华夏时报
原标题:傻傻“被分期”支付巨额手续费,提前还款又要交违约金,多银行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
“没印象办理过分期业务,发现的时候已经多交了两年多利息!”近日,有消费者在投诉平台对某股份行信用卡吐槽。
相关案例不在少数。《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投诉平台上,由于信用卡莫名被分期、被诱导办理分期而莫名承担了高额分期息费的案例极多。银保监会最近数据显示,信用卡业务投诉占银行业务投诉之首。
而近期,银行纷纷对旗下信用卡分期业务进行调整。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期徽商银行、浙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对旗下信用卡分期业务进行了调整,包括下线自动分期业务、将“分期付款手续费”更名为“分期付款利息”,修订信用卡章程等。
相关分析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指出,此前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较为粗放,银行与消费者沟通不到位,出现了部分消费者“被分期”等情况发生,相关投诉也高企,但随着监管对信用卡业务的规范,信用卡业务正顺应监管要求,逐渐实现精细化发展。
账单莫名“被分期”
“我要求银行退还我的损失!”李先生在一投诉平台激愤道。
李先生称,他几年前办理了某股份行的信用卡,去年,银行客服给他打电话推荐办理账单分期,“只和我说现在业务有优惠,办理很合适,没提分期费率的问题。我当时恰好手头有点紧张,想着分期压力能小一点,就办理了,今年一查账单才发现分期有额外的费用。”
李先生表示,其实自己还款能力也足够,但是当时客服推荐的时候一直在强调现在办理很合适,所以自己没多想就办理了,没想到分期还款还要支付手续费,如今提前还款还要被收取违约金。
李先生类似的情况不少,涉及的银行类型也较为多样。
《华夏时报》记者在社交平台、投诉平台注意到,信用卡莫名“被分期”也频频遭消费者投诉。
有消费者称办理信用卡时工作人员并未告知该卡有自动分期功能,“被分期”了7年多才意识到,但缴纳的手续费已经四五万元。
有消费者称不使用信用卡后,却发现每月依然有自动还款,一查询才发现,之前一笔消费被自动分期了,“但我毫无印象申请过分期业务。”
也有消费者表示,当初使用信用卡期间分期账单时,并不知道勾选确定项是同意以后所有的账单都分期,导致近两年账单都被系统自动分期了,“扣了将近两年多的利息。”
综合来看,许多投诉信用卡分期业务的消费者并不知晓何时签约了分期业务,部分消费者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办理了“自动分期”,但也有消费者是在与银行业务人员沟通时误解了条款及相关表述,以至于办理了相关业务。
有银行业内人员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此前银行信用卡监管不严,不排除会有部分业务员在推销、推广的过程中未将分期、自动分期相关的重要信息告知客户的情况发生。
多银行调整“自动分期”业务
11月15日,徽商银行公告称,将于2023年1月5日(含)起,停止办理信用卡部分分期业务(包括信用金分期、惠享金分期、惠农分期)。同时现金分期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分期期限调整为最长不超过两年。
同时,徽商银行也对“自动分期”功能进行了调整,自2023年1月5日(含)起,暂停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届时已签约自动分期业务的客户账单将不再自动转为分期。
同时对分期业务进行调整的还有浙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
11月15日,建设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2月30日起,该行龙卡益贷卡(金卡、白金卡)自动分期功能将调整下线。
同日,浙商银行也公告称,因业务调整,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取消浙商银行缤纷卡、点金卡、增金卡、京东金融联名卡的自动分期服务。
10月14日,民生银行也公告称,由于业务调整,将于北京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下线自动分期业务(包含自动分期-全民享分期业务)。
此外,《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下线“自动分期”业务,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也对信用卡“分期手续费”进行了更名。
11月11日,农业银行公告表示,将该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更名为“分期付款利息”;同日,招商银行公告称,自2022年12月27日(含)起,该行新申请及仍在进行中的分期订单,入账的“分期手续费”将调整为“分期利息”;11月9日,邮储银行公告称,拟自2022年12月26日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分期手续费率”更名为“分期利率”;10月31日,徽商银行公告称,自2022年12月17日起,该行将部分分期产品的收费项目名称由“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
信用卡分期业务服务价格也更加透明。
10月12日,民生银行也发通知,对信用卡分期业务服务价格的调整进行公示。华夏银行近期也公告称,该行针对《华夏银行产品与服务销售价目名录》中涉及信用卡分期服务价目同步进行调整,调整过后分期业务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区间为0%-18.25%(单利)。
信用卡业务规范化发展
“信用卡额度不是资产,而是负债,消费者要循序量力而行的原则,改变一些错误观念。”11月16日,信用卡资深研究人士董峥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开立信用卡及借贷合一卡8.00亿张,人均持有立信用卡及借贷合一卡0.57张。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2年第二季度,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有39687件,占投诉总量的48.6%。
董峥认为,在分期业务方面,银行投诉较多,是因为强制性或自动性分期业务虽对银行来讲比较方便,但用户体验差,对用户不甚友好。
7月7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银行要制定审慎稳健的信用卡发展战略,规范员工行为和发卡营销,加强分期业务规范管理。
对于分期业务,上述通知指出,银行必须与客户就每笔分期业务单独签订合同,统一采用利息而不是手续费形式展示资金成本。
董峥指出,众多银行将分期手续费更名,纳入利息管理,不再作为中间业务收入,是顺应监管要求的举措,从2015年招行进行科目调整后,其它银行也在陆续变更。
“因为分期手续费列为中间业务收入,银行不用考虑借贷资金风险性,也就是说银行出借资金,不论是否有风险,手续费都计入收入。而将该项收入纳入利息收入,就意味着银行要考虑借贷资金风险,如果出现风险的话,本金和利息都难以收到。”董峥表示。
在消费者层面,11月16日,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时需要充分了解信用卡规则,了解相关利息和手续费,做到明白消费;同时,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也需要综合考虑个人财务状况可持续性,理性消费。
“银行也应加快转变理念,优化信用卡业务发展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息费适中、特色鲜明的信用卡产品,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助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银行要用好央行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的政策,对不同区域、群体和客户进行差异化定价,以优质服务吸引和留住持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