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11:30:06来源:财经网
原标题:行业观|辽宁再发行6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 年内四省市发行规模达630亿元
钱晓睿/文
财经网金融讯辽宁省年内再度启动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计划,拟募资65亿元补充省内3家城商行资本金。
12月13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辽宁省决定发行2022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二期)-2022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拟发行规模为65亿元,期限为10年,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
据财经网金融了解,这将是辽宁省于年内发行的第二期地方政府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今年4月7日,辽宁省披露文件,决定发行2022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2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计划发行面值总额135亿元,为2022年全国首只中小银行专项债。
根据发行方案,该期中小银行专项债通过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控”)将债券资金间接注入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5家银行,注资额分别为20亿元、30亿元、30亿元、25亿元、30亿元。
而本期辽宁发行的中小银行专项债所募集资金65亿元,将用于补充鞍山银行、本溪银行、铁岭银行3家银行资本金,注资额分别为35亿元、10亿元、2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注资事宜在此前已有相关进展。7月26日,鞍山银行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入股》的议案,同意辽宁金控将专项债券资金以增资入股方式投入鞍山银行,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与本次辽宁拟发行专项债注资鞍山银行的金额一致。
后注资方式发生转变,由“通过辽宁金控增资入股”变更为“鞍山财政局通过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资”。10月26日,鞍山银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入股的议案>的议案》,同意鞍山市财政局通过转股协议存款方式将人民币3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注入到鞍山银行,用于补充鞍山银行资本金。本议案内容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自2020年7月,相关会议决定,在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后,各地方政府陆续发布相关文件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
据财经网金融梳理,截至2021年末,全国20个省市发债规模超2000亿元,注资300多家中小银行。其中,辽宁省也于去年5月、9月发行两期中小银行专项债,分别发行100亿元注资新设成立的辽沈银行、发行96亿元用于为省内30家信用合作联社和7家农商行补充资本金。
今年以来,除辽宁省外,甘肃、大连、河南也陆续披露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300亿元、50亿元、80亿元,甘肃募集资金投向甘肃省联社、兰州农商行等11家农村金融机构,大连、河南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大连农商银行、中原银行补充资本。
此次辽宁新发专项债落地之后,年内中小银行专项债规模将增至630亿元。而据银保监会负责人此前透露,今年上半年,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已获得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预计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并按照“省里有方案、能快则快、分批发行”的原则及早完成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