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11:30:30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华龙一号”130亿元“天价保单”背后,核电站要保哪些风险,保费怎么定?中再产险这样说……
每经记者 袁园
近日,“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全面建成,这是中国核电(7.390, -0.49, -6.22%)企业研发设计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压水堆核电创新成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华龙一号”项目运营期,由中再产险担任执行机构的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为项目提供130余亿元的核风险保障,确保全球首张“华龙一号”核保险保单的顺利签发。而在“华龙一号”项目建设期,中再产险为项目提供约30余亿元的再保险支持,为项目所面临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第三者责任风险提供全面保障,覆盖长达近七年的主体工程建设安装期。
据悉,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于1999年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在银保监会监督指导下运行,核共体各成员遵循《核共体章程》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做好风险管理。截至2021年12月,中国核共体拥有29名成员,包括22家财产保险公司,6家再保险公司和1家专属自保公司(特别成员)。
作为特殊风险保险,核电站保险是如何为核电站保驾护航的?“华龙一号”项目都上了哪些保险?保险机构在承保时是如何计算风险维度和承保年限的?带着这样的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管理机构中再产险,其对核电站保险的承保、发展等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华龙一号”项目投保了多个险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华龙一号”项目在建设期主要在常规保险市场投保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等险种;在机组装料后开始向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投保核物质损失险(Nuclear Material Damage Insurance)、核第三者责任险(Nuclear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和放射性雇主责任险(Employers Radioactive Liability Insurance)等涉核保障险种。
其中,核物质损失险属于财产一切险范畴,保障范围宽,同时覆盖了机器损坏风险,主要保障核电厂第一道围栏内的相关财产损失和费用,保单限额通常为100多亿元。
核第三者责任险对核设施营运者依照《民法典》《核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国函[2007]64号)》相关要求所需承担的核损害民事赔偿责任风险提供保障,主要涉及核设施营运者因核事故所需承担的公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侵权赔偿责任。
放射性雇主责任险是在国内核能行业快速发展、一线工作人员除工伤保险外缺乏更高保额的涉核风险专业保障的背景下,由中国核共体近年来新开发的险种,主要解决涉核雇员在遭受辐射类工伤损害或放射性职业病后,需要营运者进行伤亡补偿、支付医疗救治费用以及误工费等问题,它与现行工伤保险形成了互补搭配,通过商业手段为涉核雇员提供更高的专业风险保障。
作为特殊风险产品,核电站保险产品具有高保额、高价值和高风险的“三高”特点,因此在风险测算和承保年限方面的设置也有所不同。
“核电站这类特殊风险标的,在承保风险维度测算过程中,主要结合投保资料、现场风险查勘结果反馈、历史经验损失数据、保单保障宽窄和投保方案等进行综合考量。”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管理机构中再产险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无论是对核保险标的风险各维度的检验评估,还是核保险条款的制订和费率厘定,都有突出的专业性特点,对团队的专业化资质要求高,对数字化风险评估系统和定价模型的要求也高,同时还需要广泛的国际市场专业交流与合作。
至于承保年限方面,由于核保险属于财产险范畴,采用正常的年度续保方式,但又要看到,核风险是极为典型的高损低频风险,核电厂设计运行寿期可达60年或更久,所以核保险本质上又有寿险特征,巨灾准备金的提取和积累非常重要。
基于核电站所特有的核风险巨灾属性,为实现核风险的安全转移与稳健分散,国际上有核国家和地区的主流做法是由保险行业成立连带赔偿责任性质的核保险共同体。
为应对核巨灾风险挑战,更好地护航核能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实行净承保能力机制、连带赔偿责任机制、偿付能力定期监管机制等成员管理制度,高标准落实银保监会等三部委《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要求,确保为核能行业全寿期(一座核电站从建设到退役,整个过程预计达60年-100年)提供安全稳健、长期可靠的保险保障能力。
国内核电站保险与国外有较大不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核电站保险并非是国内独创产品,国外也有类似的核电站保险产品,但是受环境、承保技术等影响,国内的核电站保险与国外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得益于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全体成员公司承保能力的增加、中国核共体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并基于‘十三五’期间中国核共体承保AP1000、EPR等全球三代核电技术首堆的独特经验,中国核电站的保险费率较国外来说比较低。”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管理机构中再产险方面表示,由中国核共体签发的“华龙一号”运营期核保险保单创出全球三代核电运营首年的保费新低。
此外,国内的核电站保险还有承保标的新、保障范围宽等特点。以承保范围为例,中国核共体特别为“华龙一号”项目运营期开发了专有保障,通过承包商利益保障条款、追偿条款等设计,为上下游产业链各公司提供了个性化的保险保障,将保险范围由核电机组自身扩展到上下游利益相关方,实现了对产业链的保障覆盖,保障范围宽于境外核保险市场。
为了更好地服务核电站,中国核保险共同体还加速打造数字化平台,助力核保险“云上家园”建设,具体包括中国核共体“核·星”区块链运营服务平台、中国核共体智能风控平台、核损害赔偿应急响应平台。
“我们还加速数据挖潜,收集并汇总千余条损失数据,持续优化中国核共体核物质损失险和核第三者责任险定价模型相关细节,并结合‘十三五’期间完成的AP1000、EPR以及境外三代核电承保数据,升版现有核物质损失险和核第三者责任险定价模型,为‘华龙一号’项目全球首保提供技术支撑。”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管理机构中再产险表示。
核电站保险理赔持续时间较长
由于核事故属于发生概率极低,但影响范围极广、持续时间极长、损失金额极大的特殊巨灾事故,因此核电站一旦发生事故,其影响必是较大的,最被人们关注的就是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泄露事故。
“得益于核电厂的长期安全运行,我国从未发生过对核电厂外部有影响的核事故,从国外发生的少数几起核事故的损害赔偿看,核事故的损害赔偿需要根据国家整体的核事故应对策略来开展。”中再产险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核事故影响的时间很长(可达十年以上),完成事故的全部理赔工作通常需要很长的时间。
虽然国内尚未发生过相关事故,但是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也从未放松过警惕,从加强核事故的预防和持续加强核事故发生后损害赔偿程序的模拟实战化工作两方面入手,就核事故损害赔偿的理赔和核赔工作做好准备。
在碳中和的背景下,国内对于核电等清洁能源的需求越来越高,而这也将推动核保险的发展。据悉,2021年中国核共体制定并通过了《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十四五”规划纲要》文件,对中国核共体今后一段时间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顶层设计并描绘了具体路径。
其中,包括两大目标:一是服务国家战略,核工业保险保障跃上新台阶;二是核保险巨灾风险管理能力达到新水平。“‘十四五’末保障国内核工业财产(含责任)超过1.2万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30%以上,保障核工业一线人员数量达到‘十三五’末的两倍。”中再产险表示,同时还将加强新险种开发,为核能全寿期、全产业链提供全面保障,尤其是使核保险深入到涉核各类运输活动、放射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放射源环境污染责任、核电新项目、其他核设施等环节和方面,进一步深化和拓宽核保险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