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18:31:13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部分产品未备案、向不合格投资者募资 盛方资本及其法定代表人收警示函
□记者 庞昕熠 北京报道
5月5日,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显示,因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下称《私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深圳市盛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盛方资本”或“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永成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显示,盛方资本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妥善保管投资者适当性材料等情形,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公司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盛方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梁永成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深圳市盛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当前在管16只基金。